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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回执行款 20名申请执行人乐开颜——浦北法院联合公安局举行司法联动案款发放仪式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26 文章出处:

“非常感谢浦北法院执行法官,及时为我们追回经济损害,依法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当从执行法官梁世鹏和公安民警手中接过35980元的执行案款时,申请执行人黄某激动地说道。

8月28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在张黄派出所举行司法联动案款发放仪式,为黄某等20名申请执行人现场兑现执行案款65752.1元,全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据悉, 2016年12月27日,被告人苏某涉嫌盗窃一案,浦北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2016)桂0722刑初324号刑事判决书,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苏某返还或者退赔黄某等20名被害人经济损失65752.1元。但是在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人苏某一直没有履行返还或者退赔黄某等20名被害人犯罪所得赃款65752.10元的义务。

2017 年7月26日,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后,该院执行法官梁世鹏通过查阅案件卷宗时,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已依法将该案脏物进行清点扣押、对涉案现金进行封存、并依法对其名下帐户进行了冻结。为了使黄某等20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该院执行局迅速启动执行司法联动机制,与县公安就该案执行款交接移送事宜和案款发放方案进行了详细沟通和协调,最终促成此次司法联动案款发放仪式的成功举办,达到了兑现申请执行人利益“显力度”、服务群众“不含糊”的工作目标,受到辖区群众和当事人的广泛好评,有力打击了“老赖”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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